一、员工必须按学院规定的时间、地点进行自习。
二、晚自习期间,员工不得从事与学习无关的活动。如班级必须开展其他活动,须由相关责任人书面向学工办申请。
三、要保持自习场所的安静,严禁闲谈、嬉闹、喧哗、听广播、看电视、玩手机等。
四、要保持自习场所的卫生,严禁吸烟、随地吐痰或乱扔纸屑等。
五、要爱护公物,自习场所内的桌椅及其他公物不准随意挪动。
六、晚自习期间员工会将对各班进行检查,各班班长及学习委员有责任配合员工会进行检查。
七、晚自习期间学习部对班级出勤人数进行核查,一学期连续或累计三次无故不参加晚自习的同学给予记过处分。
建筑与设计学院
2019年3月